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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没有感觉出半点仗势欺人。
自己跟对方的身份差距颇大,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但他并没有任何瞧不起自己的意思,相反还真诚的为自己作诗,这让洪易心中大为感动。
“对啊,我是姑爷,秦家的姑爷。”云杨自嘲的一笑:“你以为我在秦家,就很风光么?秦家上下,有谁瞧得起我这个姑爷?但凡男人有骨气一点,都不会选择入赘。”
深吸一口气,云杨缓缓说道:“我着实是有难言之隐,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以纨绔子弟的形象示人的目的。哪怕有半点希望,我都不会这么做。”
沙哑的嗓音配合那略显黯淡的脸庞,云杨将一个失意者的角色塑造的近乎完美。这些话中,未必不含一些真情实感。穿越到这个世界,自己已经成了姑爷,这是既定无法改变的事实。除非自杀一了百了,否则怎样都无法摆脱这个烙印。
云杨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上一生在网络论坛上各种指点江山、唇枪舌战,不就是为了弥补现实中的失意吗?
但凡有点成就,做现充还来不及呢,谁会吃饱撑的去论坛跟别人骂战?
吾有凌云志,奈无登天梯!
这一番话,包含了云杨对这一生的无奈。但既然来了,必定要轰轰烈烈走一遭。反正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谁怕谁?
既然无法摆脱“赘婿”这个名号,那就不妨换种思考的方式。努力做出点事业来,让所有瞧不起自己的人大跌眼镜。
到那时,谁还会在乎这个赘婿的称呼?
朱元璋成了皇帝后,还会有人整天说他是和尚出身吗?
洪易被云杨这一番话所触动,心底隐约有些钦佩。能够随口作出这种诗的人,岂是泛泛之辈?对于先贤之言理解的那般透彻,悟性奇佳,如果不是刻意的韬光养晦,保不准早就名动曹州府了。
原来他跟自己一样,有着难言之隐。
想到这里,洪易心中生出一抹同命相连的感觉来。
“你呢,我也听闻了一些风声,但我对于那些流言蜚语一向是不信的。我想从你口中听听,你的故事。”云杨抬起头来,双目盯着洪易,眼底有些感伤。
小子,我都这么卖力了,你多少得卖我点面子吧?
洪易心中无比触动,开口言道:“杨哥,我之所以这么努力,是因为我想报仇。”
接着,洪易讲述了一个故事。
十四年前,秦府中有一位能歌善舞的婢女,名叫洪彩。因为年轻貌美,所以在秦家颇有些名声。只是她一直都洁身自好,从来没有传出过什么有损名誉的事情。
一次酒醉,洪彩跟当时还只是秦家大少爷的秦文轩发生关系,意外怀孕。
以当时的风气,黄花闺女婚前若是怀孕,那会被所有人瞧不起。加上又是在制度森严的秦家,没有谁去同情洪彩。
但洪彩坚持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跟随娘姓,叫做洪易。
没人帮她,她就独自将孩子抚养长大。
在孩子七岁那年,洪彩独身一人去山上采野果,却再也没有回来。
别人都说,洪彩死在了山上,再也不会回来了。
七年的时间,秦文轩从秦家大少爷变成了秦家老爷,但却从来没有帮过母子俩丝毫。
……
说完最后一句后,洪易也有些哽咽。
云杨在一旁听的头大,自己的岳父大人为人忠厚、待人实诚,怎么看都不像是负心汉啊。可洪易就站在面前,应该不会说谎。再看他的模样,的确跟秦文轩的确有着三分相似,也怪不得外面会传些流言蜚语。
“一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一个入赘的姑爷。哈哈哈,洪易,你我还真是同病相怜啊。”云杨笑道。
洪易也露出笑容,经过一番畅聊,他发现自己跟云杨很是聊得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触。加上经历又有些相似,自然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
两人就坐在破落的房屋内讨论诗词、讨论文赋;畅聊先贤说过的名言,笑谈太乾大陆的历史。
不管讨论什么,云杨都有自己独到的观点,字字珠玑。说起诗词,更是能够妙语连珠、舌绽莲花。一些辩论,往往都是洪易拱手言败。而云杨也足够大方,并不深究,哈哈一笑便开启下个话题。
这一不小心,就从正午时分聊到了黄昏。
人生第一次,洪易懂了“朋友”二字的含义。
说来也奇怪,读书人的友谊,偏偏就是这么简单。不需要喝的叮咛大醉,也不需要什么歃血为盟。
倒也应了那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
易没有感觉出半点仗势欺人。
自己跟对方的身份差距颇大,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但他并没有任何瞧不起自己的意思,相反还真诚的为自己作诗,这让洪易心中大为感动。
“对啊,我是姑爷,秦家的姑爷。”云杨自嘲的一笑:“你以为我在秦家,就很风光么?秦家上下,有谁瞧得起我这个姑爷?但凡男人有骨气一点,都不会选择入赘。”
深吸一口气,云杨缓缓说道:“我着实是有难言之隐,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以纨绔子弟的形象示人的目的。哪怕有半点希望,我都不会这么做。”
沙哑的嗓音配合那略显黯淡的脸庞,云杨将一个失意者的角色塑造的近乎完美。这些话中,未必不含一些真情实感。穿越到这个世界,自己已经成了姑爷,这是既定无法改变的事实。除非自杀一了百了,否则怎样都无法摆脱这个烙印。
云杨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上一生在网络论坛上各种指点江山、唇枪舌战,不就是为了弥补现实中的失意吗?
但凡有点成就,做现充还来不及呢,谁会吃饱撑的去论坛跟别人骂战?
吾有凌云志,奈无登天梯!
这一番话,包含了云杨对这一生的无奈。但既然来了,必定要轰轰烈烈走一遭。反正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谁怕谁?
既然无法摆脱“赘婿”这个名号,那就不妨换种思考的方式。努力做出点事业来,让所有瞧不起自己的人大跌眼镜。
到那时,谁还会在乎这个赘婿的称呼?
朱元璋成了皇帝后,还会有人整天说他是和尚出身吗?
洪易被云杨这一番话所触动,心底隐约有些钦佩。能够随口作出这种诗的人,岂是泛泛之辈?对于先贤之言理解的那般透彻,悟性奇佳,如果不是刻意的韬光养晦,保不准早就名动曹州府了。
原来他跟自己一样,有着难言之隐。
想到这里,洪易心中生出一抹同命相连的感觉来。
“你呢,我也听闻了一些风声,但我对于那些流言蜚语一向是不信的。我想从你口中听听,你的故事。”云杨抬起头来,双目盯着洪易,眼底有些感伤。
小子,我都这么卖力了,你多少得卖我点面子吧?
洪易心中无比触动,开口言道:“杨哥,我之所以这么努力,是因为我想报仇。”
接着,洪易讲述了一个故事。
十四年前,秦府中有一位能歌善舞的婢女,名叫洪彩。因为年轻貌美,所以在秦家颇有些名声。只是她一直都洁身自好,从来没有传出过什么有损名誉的事情。
一次酒醉,洪彩跟当时还只是秦家大少爷的秦文轩发生关系,意外怀孕。
以当时的风气,黄花闺女婚前若是怀孕,那会被所有人瞧不起。加上又是在制度森严的秦家,没有谁去同情洪彩。
但洪彩坚持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跟随娘姓,叫做洪易。
没人帮她,她就独自将孩子抚养长大。
在孩子七岁那年,洪彩独身一人去山上采野果,却再也没有回来。
别人都说,洪彩死在了山上,再也不会回来了。
七年的时间,秦文轩从秦家大少爷变成了秦家老爷,但却从来没有帮过母子俩丝毫。
……
说完最后一句后,洪易也有些哽咽。
云杨在一旁听的头大,自己的岳父大人为人忠厚、待人实诚,怎么看都不像是负心汉啊。可洪易就站在面前,应该不会说谎。再看他的模样,的确跟秦文轩的确有着三分相似,也怪不得外面会传些流言蜚语。
“一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一个入赘的姑爷。哈哈哈,洪易,你我还真是同病相怜啊。”云杨笑道。
洪易也露出笑容,经过一番畅聊,他发现自己跟云杨很是聊得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触。加上经历又有些相似,自然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
两人就坐在破落的房屋内讨论诗词、讨论文赋;畅聊先贤说过的名言,笑谈太乾大陆的历史。
不管讨论什么,云杨都有自己独到的观点,字字珠玑。说起诗词,更是能够妙语连珠、舌绽莲花。一些辩论,往往都是洪易拱手言败。而云杨也足够大方,并不深究,哈哈一笑便开启下个话题。
这一不小心,就从正午时分聊到了黄昏。
人生第一次,洪易懂了“朋友”二字的含义。
说来也奇怪,读书人的友谊,偏偏就是这么简单。不需要喝的叮咛大醉,也不需要什么歃血为盟。
倒也应了那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