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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保
(一)树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理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是宪法赋予执政党的历史使命。首先,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的原则。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的前提,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根本保证。党的方针、政策集中反映了党对司法工作的基本政治主张,蕴含着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深刻的政治内涵,是制定法律的根据,是执行法律的灵魂,对司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自觉地把执行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和策略与执行法律统一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其次,要正确处理具体工作中独立行使司法权与接受党的领导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对司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是对司法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第三,要树立大局观念,坚持执法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把打击刑事犯罪、惩治贪污腐败、调停民事纠纷、稳定社会秩序等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党和国家整体工作部署来通盘考虑。防止用陈旧过时的思想观念对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有效克服狭隘的局部本位执法观,树立全方位的大局执法观。这样政法工作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才能与党的中心工作同步进行。才能顺党心,合民意,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不仅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源头。司法机关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产生的,这个权力归根到底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对人民负责是执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做好执法工作,必须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真心实意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政法干警应当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必须认真分清和妥善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执法人员要学会善于和正确运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时化解矛盾、消除纠纷、息讼宁人,努力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
(三)树立执法必严的理念。 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前提必须是树立宪法权威,遵循宪法原则,一切执法行为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只要执法理念中充分渗透了宪法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就有了基础和保证。
严格执法的前提是依照基本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开展执法活动。一是要通过理论学习,加深对基本法律原则的理解和把握。例如,认定罪与非罪不得与罪行法定原则相违背;量刑不得违背罪行相适应原则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诉讼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被告人应当享有的辩护权等。二是遵循法定程序和司法活动的内在规律,必须严格区分执法、司法活动与行政活动的界限,保证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努力避免行政化倾向。三是要维护法律的统一实施,旗帜鲜明地反对地方... -->>
政法干警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保
(一)树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理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是宪法赋予执政党的历史使命。首先,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的原则。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的前提,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根本保证。党的方针、政策集中反映了党对司法工作的基本政治主张,蕴含着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深刻的政治内涵,是制定法律的根据,是执行法律的灵魂,对司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自觉地把执行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和策略与执行法律统一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其次,要正确处理具体工作中独立行使司法权与接受党的领导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对司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是对司法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第三,要树立大局观念,坚持执法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把打击刑事犯罪、惩治贪污腐败、调停民事纠纷、稳定社会秩序等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党和国家整体工作部署来通盘考虑。防止用陈旧过时的思想观念对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有效克服狭隘的局部本位执法观,树立全方位的大局执法观。这样政法工作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才能与党的中心工作同步进行。才能顺党心,合民意,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不仅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源头。司法机关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产生的,这个权力归根到底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对人民负责是执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做好执法工作,必须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真心实意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政法干警应当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必须认真分清和妥善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执法人员要学会善于和正确运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时化解矛盾、消除纠纷、息讼宁人,努力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
(三)树立执法必严的理念。 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前提必须是树立宪法权威,遵循宪法原则,一切执法行为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只要执法理念中充分渗透了宪法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就有了基础和保证。
严格执法的前提是依照基本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开展执法活动。一是要通过理论学习,加深对基本法律原则的理解和把握。例如,认定罪与非罪不得与罪行法定原则相违背;量刑不得违背罪行相适应原则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诉讼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被告人应当享有的辩护权等。二是遵循法定程序和司法活动的内在规律,必须严格区分执法、司法活动与行政活动的界限,保证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努力避免行政化倾向。三是要维护法律的统一实施,旗帜鲜明地反对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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