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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拿乱取,和滥用职权办非法之事的,砍头。一切擅自闯入其它区域的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由所在的都司空和侯将其拘留,由侯报告守将;不将其拘留而擅自放人的,杀头。能捉拿一个谋反、出卖本城军政机密或越墙投敌的人,给予特权凭证,将来可以赦免两次死罪或判城旦罪四次。翻越城墙抛弃父母离开的,该人的父母、妻子、儿女……
全数查报百姓家的木材、砖瓦、石头等物的数目,登记其长短和大小。应查报而没有查报的,官吏问罪。所有居住在城里的官吏、士兵和百姓,要同他们的邻居结成联保联防,邻居犯罪而不知也有罪。如能亲自捉拿住犯罪人或将其报告给官府,都予以奖赏。不是联保联防内部的却了解到该联保组的犯罪活动而报告给有关官吏,都加倍给予奖赏。
‘令’负责城外守卫任务,守城主将担任城内的防守职责。令、丞、尉等官,其部下有人逃跑,如果抓回俘虏的人数与逃兵数相当,那么功罪可以两消;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十个的,令、丞、尉各减爵位两级;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一百的,令、丞、尉就须被撤职罢官,充作兵士,担负防守。抓来抵挡罪过的一定要是从敌军抓来的俘虏才算数。
征募百姓的财物和粟米的,如百姓想交换种种器具,可按平价予以交换。城里居民的朋友或相识、兄弟有罪的,即便他们不在本城内但想用粟米物财赎罪出去的,法令都许可。上下传话的人员如此安排:每隔十步派一人,滞留或失职没传达到话的,要杀头。凡是可以便利办的事情应赶紧用书面向守城主将报告。官吏、兵士和百姓有要向上进言的,紧急通过传言人报知,官吏滞流或不代为传达的,要问杀罪。各县的豪杰、谋士、在家居住的大夫官员及人品忠厚的百姓人数,各县都要统计上报。
官府、城下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参加左邻右舍的火灾联防。失火烧了自家或漫延到了别人的家,都要判罪。凡是仗势以强凌弱和强奸妇女的,喧哗打闹的,或擅自跑上城墙以及不按规定着装的,都一律交官府定罪惩罚。
在各个城门和路亭,都要严格检查往来行人的凭证。凭证有问题和没有凭证的,要送到县廷,查问他们系谁派来。往来人中有凭证的妥善安排其住在官府,他们想要会见兄弟朋友,就替他们传呼召来,不能让他们自己进入城中街巷。如果他们想见城中三老、守闾等有身份的人,可以让三老、守闾先委托家中仆役代替应召来官舍相见。其他有事的人及职位低下者都不得擅自进入街巷之中。三老不能进入一般民众家里。须向街巷传令就用羽书,羽书收在三老家中。向一般民众传令就直接传到他们家去,失职没有传送或延迟命令的,要砍头。三老家中有看家的备办吃的。对于官吏、兵士和百姓擅自进入里巷和官府而没有凭证的,如有关官吏、三老以及守门者没有及时盘问和制止,都要定罪。
所有偷盗守城器械、财物以及私人财物的,价值在一钱以上就要判罪。官员、兵士和百姓要将自己姓名写在帖上并张贴在各自办事的墙头上,守城主将视察时如发现有擅自进入别人办事处时,要问罪。城上每天都换发垫铺,垫铺规定可以彼此互相交换使用。若有知道他人私藏禁品却隐瞒不报者,也要判罪。
若官员、兵士和百姓战死了,要赶紧召来死者家属,同司空一道将死者埋葬,不得久坐哭泣。受伤很重的让回家疗养,妥善照料,供医送药,每天赏其两升酒,两斤肉,并经常派官员前往探慰,如病情好转,就赶紧归队效力。假若是自己故意致伤欺骗官府以求逃避战斗的,罪连三族。战死者埋葬以后,守城主将要派官员亲自到死者家中,表示悲伤和哀悼。
当敌人退走,战争结束后,全城举行赛神仪式,守城主将下令奖赏城中豪杰拼死战斗的所有有功之人,论功行赏,并亲自到死伤者家中慰问家人,哀悼死者,接见为守城而牺牲的遗属。城邑解围之后,守城主将应迅速派使者前往一线慰劳将士,守城主将本人要以身示范,敬重和爱护他们,使人人懂得尊重他们,从而使其对敌人结下仇恨。
城上兵士和官吏也组成联保联防。有人在城内替敌人出谋划策,其父母、妻子、儿女、兄弟都要杀头。左临右舍知情不捉不报者,同犯罪人一样判罪。在城内的街巷居民也都要如此,奖惩一如城上。能够捉拿罪犯并向上报告的人,封给他一千家的食邑,如果举报捉拿之人不属罪犯联保联防组的,就封给他二千家的食邑。
守城的禁令:官吏、兵士和百姓仿效制作敌人的服饰的和军门旗帜的,杀;不服从军令的,杀;擅发号令的,杀;延误军令的,杀;靠着战戟悬身下城,上城下城不与众人配合的,杀;不是响应号令而胡叫乱喊的,杀;放走罪犯遗失公物的,杀;长他人威风灭我志气的,杀;擅离职守,聚众瞎谈的,杀;听到城墙鼓声却在应鼓击过五次之后才赶往办事地点的,杀;每个人都要将自己的姓名写在板上,挂在各自的办事处墙头,守城主将必须亲自验查他们所到先后,对不在某办事点却擅自进入的,杀;带领手下人离开自己的办事处进入别人的办事处,而该处办事人员不予捉拿;挟拿私人书信,替人请托成私的;弃城防事去干私事的;偷取他人妻子婴儿的,统统杀头,不予赦免。被偷取的妻子经人举报按法籍没。没有凭证却在军中乱窜的,杀;故意美化敌人:敌人兵将少而说成多,军纪混乱却说整肃,敌人进攻办法愚蠢却说巧妙的,杀;主人不得与陌生人交谈并借东西给他;敌人用箭射来书信,不得去捡拿;敌人向城内故示伪善,不得有人表示响应,不从禁令的,杀;禁令规定不得捡拿敌人射来的信物,城内也不得将书信射给敌人,触犯这条禁令的,父母,妻儿都要杀头,尸体还要挂城示众。抓获并报告有人向敌人射信或捡取敌人信物情况的人,赏金二十斤。只有守城主将和他发给了凭证干公差的人,才能在禁止通行的时间行走。
乱拿乱取,和滥用职权办非法之事的,砍头。一切擅自闯入其它区域的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由所在的都司空和侯将其拘留,由侯报告守将;不将其拘留而擅自放人的,杀头。能捉拿一个谋反、出卖本城军政机密或越墙投敌的人,给予特权凭证,将来可以赦免两次死罪或判城旦罪四次。翻越城墙抛弃父母离开的,该人的父母、妻子、儿女……
全数查报百姓家的木材、砖瓦、石头等物的数目,登记其长短和大小。应查报而没有查报的,官吏问罪。所有居住在城里的官吏、士兵和百姓,要同他们的邻居结成联保联防,邻居犯罪而不知也有罪。如能亲自捉拿住犯罪人或将其报告给官府,都予以奖赏。不是联保联防内部的却了解到该联保组的犯罪活动而报告给有关官吏,都加倍给予奖赏。
‘令’负责城外守卫任务,守城主将担任城内的防守职责。令、丞、尉等官,其部下有人逃跑,如果抓回俘虏的人数与逃兵数相当,那么功罪可以两消;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十个的,令、丞、尉各减爵位两级;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一百的,令、丞、尉就须被撤职罢官,充作兵士,担负防守。抓来抵挡罪过的一定要是从敌军抓来的俘虏才算数。
征募百姓的财物和粟米的,如百姓想交换种种器具,可按平价予以交换。城里居民的朋友或相识、兄弟有罪的,即便他们不在本城内但想用粟米物财赎罪出去的,法令都许可。上下传话的人员如此安排:每隔十步派一人,滞留或失职没传达到话的,要杀头。凡是可以便利办的事情应赶紧用书面向守城主将报告。官吏、兵士和百姓有要向上进言的,紧急通过传言人报知,官吏滞流或不代为传达的,要问杀罪。各县的豪杰、谋士、在家居住的大夫官员及人品忠厚的百姓人数,各县都要统计上报。
官府、城下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参加左邻右舍的火灾联防。失火烧了自家或漫延到了别人的家,都要判罪。凡是仗势以强凌弱和强奸妇女的,喧哗打闹的,或擅自跑上城墙以及不按规定着装的,都一律交官府定罪惩罚。
在各个城门和路亭,都要严格检查往来行人的凭证。凭证有问题和没有凭证的,要送到县廷,查问他们系谁派来。往来人中有凭证的妥善安排其住在官府,他们想要会见兄弟朋友,就替他们传呼召来,不能让他们自己进入城中街巷。如果他们想见城中三老、守闾等有身份的人,可以让三老、守闾先委托家中仆役代替应召来官舍相见。其他有事的人及职位低下者都不得擅自进入街巷之中。三老不能进入一般民众家里。须向街巷传令就用羽书,羽书收在三老家中。向一般民众传令就直接传到他们家去,失职没有传送或延迟命令的,要砍头。三老家中有看家的备办吃的。对于官吏、兵士和百姓擅自进入里巷和官府而没有凭证的,如有关官吏、三老以及守门者没有及时盘问和制止,都要定罪。
所有偷盗守城器械、财物以及私人财物的,价值在一钱以上就要判罪。官员、兵士和百姓要将自己姓名写在帖上并张贴在各自办事的墙头上,守城主将视察时如发现有擅自进入别人办事处时,要问罪。城上每天都换发垫铺,垫铺规定可以彼此互相交换使用。若有知道他人私藏禁品却隐瞒不报者,也要判罪。
若官员、兵士和百姓战死了,要赶紧召来死者家属,同司空一道将死者埋葬,不得久坐哭泣。受伤很重的让回家疗养,妥善照料,供医送药,每天赏其两升酒,两斤肉,并经常派官员前往探慰,如病情好转,就赶紧归队效力。假若是自己故意致伤欺骗官府以求逃避战斗的,罪连三族。战死者埋葬以后,守城主将要派官员亲自到死者家中,表示悲伤和哀悼。
当敌人退走,战争结束后,全城举行赛神仪式,守城主将下令奖赏城中豪杰拼死战斗的所有有功之人,论功行赏,并亲自到死伤者家中慰问家人,哀悼死者,接见为守城而牺牲的遗属。城邑解围之后,守城主将应迅速派使者前往一线慰劳将士,守城主将本人要以身示范,敬重和爱护他们,使人人懂得尊重他们,从而使其对敌人结下仇恨。
城上兵士和官吏也组成联保联防。有人在城内替敌人出谋划策,其父母、妻子、儿女、兄弟都要杀头。左临右舍知情不捉不报者,同犯罪人一样判罪。在城内的街巷居民也都要如此,奖惩一如城上。能够捉拿罪犯并向上报告的人,封给他一千家的食邑,如果举报捉拿之人不属罪犯联保联防组的,就封给他二千家的食邑。
守城的禁令:官吏、兵士和百姓仿效制作敌人的服饰的和军门旗帜的,杀;不服从军令的,杀;擅发号令的,杀;延误军令的,杀;靠着战戟悬身下城,上城下城不与众人配合的,杀;不是响应号令而胡叫乱喊的,杀;放走罪犯遗失公物的,杀;长他人威风灭我志气的,杀;擅离职守,聚众瞎谈的,杀;听到城墙鼓声却在应鼓击过五次之后才赶往办事地点的,杀;每个人都要将自己的姓名写在板上,挂在各自的办事处墙头,守城主将必须亲自验查他们所到先后,对不在某办事点却擅自进入的,杀;带领手下人离开自己的办事处进入别人的办事处,而该处办事人员不予捉拿;挟拿私人书信,替人请托成私的;弃城防事去干私事的;偷取他人妻子婴儿的,统统杀头,不予赦免。被偷取的妻子经人举报按法籍没。没有凭证却在军中乱窜的,杀;故意美化敌人:敌人兵将少而说成多,军纪混乱却说整肃,敌人进攻办法愚蠢却说巧妙的,杀;主人不得与陌生人交谈并借东西给他;敌人用箭射来书信,不得去捡拿;敌人向城内故示伪善,不得有人表示响应,不从禁令的,杀;禁令规定不得捡拿敌人射来的信物,城内也不得将书信射给敌人,触犯这条禁令的,父母,妻儿都要杀头,尸体还要挂城示众。抓获并报告有人向敌人射信或捡取敌人信物情况的人,赏金二十斤。只有守城主将和他发给了凭证干公差的人,才能在禁止通行的时间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