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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但屡败屡战,多多少少也总结出不少战争经验,尤其是那些打过败仗的高级指挥官。
很显然,伯恩赛德将军,就是那种打过败仗,但又很会总结失败经验的理智型军官,正常来说,这样的军官是很难做出疯狂举动的,可这一次的行动,除了疯狂,伯恩赛德自己也找不出任何一个词汇来形容自己的这场作为。
伯恩赛德十分明白,在目前这种状况下,他所带领的新弗吉尼亚军团是憋着一股不甘心的劲头儿强行赶过来的,但由于行动过于匆忙,缺少事前准备,导致部队严重缺乏后勤补给,能赶到史密斯兰就不错了。
也就是说,新弗吉尼亚军团别看人数众多,但实际上几乎是没有退路了,如果不能一次过凭着血气之勇跟人数优势压过去,彻底击败中国人,然后取得中国人的补给,一旦陷入消耗战,那么不用中国人打过来,只依靠严寒与饥饿,新弗吉尼亚军团也要完蛋。
不得不说,伯恩赛德这次是一次真正的大冒险,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不惜一切的莽撞行为,但他却不后悔,至少到目前为止不后悔。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伯恩赛德曾经推演过,要想跟中国人正正经经的打,那是一点机会都没有的,只有搞这种没有退路的攻击,并且让所有士兵都明白到他们没有退路,只能胜利之后,才能靠着血气之勇跟对方拼人命,然后依靠巨大的人数优势压倒对方,哪怕牺牲巨大。
在伯恩赛德的想法中,面对中国人压倒性的火力优势,跟对方玩正规的攻坚战是没用的,尤其是那种线列阵式的突击,完全是在玩自杀。
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部队变成几只零散的长纵队,并且去掉一切不必要的零碎。然后不跟中国人玩对射,只是不顾一切的冲锋,冲到敌人跟前,利用白人身高体壮的优势,与对方玩贴身肉搏。
换言之,这个情况就好像西方军队与土著军队的战争,土著军队缺乏火器,唯一的取胜办法,就是不顾一切,用决死冲锋。来跟对方贴身搏斗,靠人数与巨大的牺牲来取胜。只不过,在这里,美国人成了武器简陋的土著,而中国人则成了西方侵略者。
不能不说,伯恩赛德的这个想法是十分正确的,因为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历史上,武器低劣的一方要想战胜武器先进的一方,的确要付出更大的牺牲。说白了就是一个兑换比,用人命来拼对方的火器消耗,谁先承受不住,谁就失败。
理论上说。三十万人的一个军团,如果发狠了不要命的往前冲锋,是足够碾压两万来人的中国۰军队的,但这有个前提。那就是这三十万人真的都不要命了,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情绪,不被一开始注定的巨大牺牲吓到。
在这之前。伯恩赛德对自己的部队是没有信心的,他认为面对上万人的中国۰军队,自己要想冲上去跟对方肉搏,至少要付出上万人的伤亡,而一旦有这么多伤亡,部队恐怕就要崩溃了,根本无法继续跟对方肉搏作战下去,所以他一开始明明来到了史密斯兰,却一直克制自己,拼命约束部队,不让部队轻易出击。
尤其是当那次侦察部队的接触战过后,自己一个营的骑兵部队,居然被对方不到一个排的部队打崩溃,这就更加剧了他的想法,那就是不能跟中国人正面作战,至少不能打野战。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伯恩赛德发现中国人的机动力太强了,有那么强的机动力,实际上就是一支火力强大的骑兵,一旦自己付出巨大牺牲进行冲锋,中国人感觉撑不住了,他们还可以很轻松的利用机动车辆向后撤退,继续维持有利于中国人的交战距离,从而继续大量的杀伤美国人的有生力量,直到突破己方的心理防线,最终让自己人先崩溃,然后么,就是中国人的猎杀时间了。
从那支侦查骑兵营与那个中国侦查小队的接触战来看,事情跟伯恩赛德想象的基本一样,因为那次也是美国骑兵先英勇进攻,进攻受挫开始崩溃后,中国人又开始衔尾追击,最终导致了巨大的伤亡。
如果中国人那次没有进行追击,那么伤亡也不会那么大,当然,换了是伯恩赛德自己,他觉得他也会下令追击,不追才是傻子呢。
总之,伯恩赛德觉得,拥有强大火力优势的中国人其实并非不可战胜,只要自己肯拼命就行,中国人的火力再强,终究也是有限的,拼着巨大牺牲冲上去贴身肉搏,胜败还是五五开。
这个论断,更当初与英国侵略者对战的满清官员是何其相似,当然,不能说这个论断是愚蠢,只能说这是一种无奈下的论断。毕竟正常来说,在火力不占优势的情况下,除了近身肉搏,还能有什么别的好方法么?
幸好的是,这个时代的中国人,身高普遍不高,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高能过一米六就不错了,而美国白人在这个时代的平均身高,却超过了一米六五,且体力跟爆发力也被认为普遍高于黄种人与黑人,肉搏能力也高于这两种人,所以下到白人士兵,上到伯恩赛德等高级指挥官,都认为如果贴身肉搏,一个白人最少能同时打三个黄种人,打五个也不是问题。
所以,在这个时期的美国人看来,中国人虽然连战连胜,但他们不过是依靠远程武器取胜的胆小鬼而已,虽然高级军官都知道那不是什么问题,但这不妨碍他们对这种思潮睁只眼闭只眼。
可以说,如果不是抱着肉搏能取胜的信念跟自信,当初林肯压根就不会派新弗吉尼亚军团这支模范军团去打史密斯兰,说白了,林肯当初的意图,与其说是要打通救援纳什维尔的河上通道,恢复与纳什维尔的补给线,倒不如说是要让自己的新锐军团打败中国人一次,打破中国人不可战胜的神话,让美国人重新恢复胜利的信心。
然而,作为前线的指挥官,伯恩赛德在发现中国人的自动车,或者说汽车的实际性能之后,就果断的抛弃了人海战术,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无法遏制住中国人的机动性,那么所有的战术都是白搭。
原因就在于,在中国人的火力下,当面没有任何一支部队能挡住,就算五倍的兵力也挡不住,所以对付火力强的部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成为不能动弹的部队,然后接受如海潮一般的无穷无尽的波浪攻击,只有这样,才能在消耗对付火力的同时,消耗对付的士气,最终用巨大的牺牲,来获得贴身近战的时机,最终扭转战局。
开始,如果对方有强大的机动力,那么这个战术就没作用了,因为对方感觉支持不住的时候,可以撤退逃跑,在他们的速度与火力相结合的优势下,任何追击都是徒劳的。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当初第一次来到史密斯兰后,伯恩赛德一直没有轻举妄动,甚至还一门心思想要撤退,然而这一次,上天给了他一次机会,因为严寒与暴风雪,让伯恩赛德相信,中国人的机动车应该不会那么灵便了,而一旦失去了机动力,那么就有机会战胜中国人。
这个论断没有任何证据做支撑,伯恩赛德只是根据自己的科学经验来推测,因为他认为蒸汽机在这个温度下,是很难正常启动的,橡胶做的轮胎也会因此而脆化上冻,再加上路面积雪很厚,轮子很难在这种路况下行走,跟四条腿的马匹不能比……反正按照正常逻辑,中国人的机器车在这个天气与路况下就算能动,也会大打折扣。
但不管如何,这是唯一的机会,至少伯恩赛德认为是这样,下面的军官也认为是这样,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不放手一搏呢?
伯恩赛德相信,只要赢中国人一次,哪怕为此付出巨大牺牲与伤亡,那也是值得的,至少,林肯总统会认为值得,也会原谅他过往的一切过错。
“生存还是死亡,这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啊。”伯恩赛德忽然笑了笑,“胜则生,败则死,无非其中一个结果罢了。”
说到这,伯恩赛德忽然转过头,对乔治.布朗严肃的道:“把我的话向下面传达下去,就说,这一次战斗胜则生,败则死,我们有胜无败!”(未完待续。。)
ps:昨天家里出了点事儿,一直处理到今天,几乎一天没睡觉,所以无法及时更新,断了一天。嗯,不多说原因了,估计大家也不爱听,先更新这些,回头就去补觉。顺便说一下,干涉美国内战的部分快结束了,接下来会转到亚洲,内容也会更精彩,请大家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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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但屡败屡战,多多少少也总结出不少战争经验,尤其是那些打过败仗的高级指挥官。
很显然,伯恩赛德将军,就是那种打过败仗,但又很会总结失败经验的理智型军官,正常来说,这样的军官是很难做出疯狂举动的,可这一次的行动,除了疯狂,伯恩赛德自己也找不出任何一个词汇来形容自己的这场作为。
伯恩赛德十分明白,在目前这种状况下,他所带领的新弗吉尼亚军团是憋着一股不甘心的劲头儿强行赶过来的,但由于行动过于匆忙,缺少事前准备,导致部队严重缺乏后勤补给,能赶到史密斯兰就不错了。
也就是说,新弗吉尼亚军团别看人数众多,但实际上几乎是没有退路了,如果不能一次过凭着血气之勇跟人数优势压过去,彻底击败中国人,然后取得中国人的补给,一旦陷入消耗战,那么不用中国人打过来,只依靠严寒与饥饿,新弗吉尼亚军团也要完蛋。
不得不说,伯恩赛德这次是一次真正的大冒险,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不惜一切的莽撞行为,但他却不后悔,至少到目前为止不后悔。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伯恩赛德曾经推演过,要想跟中国人正正经经的打,那是一点机会都没有的,只有搞这种没有退路的攻击,并且让所有士兵都明白到他们没有退路,只能胜利之后,才能靠着血气之勇跟对方拼人命,然后依靠巨大的人数优势压倒对方,哪怕牺牲巨大。
在伯恩赛德的想法中,面对中国人压倒性的火力优势,跟对方玩正规的攻坚战是没用的,尤其是那种线列阵式的突击,完全是在玩自杀。
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部队变成几只零散的长纵队,并且去掉一切不必要的零碎。然后不跟中国人玩对射,只是不顾一切的冲锋,冲到敌人跟前,利用白人身高体壮的优势,与对方玩贴身肉搏。
换言之,这个情况就好像西方军队与土著军队的战争,土著军队缺乏火器,唯一的取胜办法,就是不顾一切,用决死冲锋。来跟对方贴身搏斗,靠人数与巨大的牺牲来取胜。只不过,在这里,美国人成了武器简陋的土著,而中国人则成了西方侵略者。
不能不说,伯恩赛德的这个想法是十分正确的,因为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历史上,武器低劣的一方要想战胜武器先进的一方,的确要付出更大的牺牲。说白了就是一个兑换比,用人命来拼对方的火器消耗,谁先承受不住,谁就失败。
理论上说。三十万人的一个军团,如果发狠了不要命的往前冲锋,是足够碾压两万来人的中国۰军队的,但这有个前提。那就是这三十万人真的都不要命了,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情绪,不被一开始注定的巨大牺牲吓到。
在这之前。伯恩赛德对自己的部队是没有信心的,他认为面对上万人的中国۰军队,自己要想冲上去跟对方肉搏,至少要付出上万人的伤亡,而一旦有这么多伤亡,部队恐怕就要崩溃了,根本无法继续跟对方肉搏作战下去,所以他一开始明明来到了史密斯兰,却一直克制自己,拼命约束部队,不让部队轻易出击。
尤其是当那次侦察部队的接触战过后,自己一个营的骑兵部队,居然被对方不到一个排的部队打崩溃,这就更加剧了他的想法,那就是不能跟中国人正面作战,至少不能打野战。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伯恩赛德发现中国人的机动力太强了,有那么强的机动力,实际上就是一支火力强大的骑兵,一旦自己付出巨大牺牲进行冲锋,中国人感觉撑不住了,他们还可以很轻松的利用机动车辆向后撤退,继续维持有利于中国人的交战距离,从而继续大量的杀伤美国人的有生力量,直到突破己方的心理防线,最终让自己人先崩溃,然后么,就是中国人的猎杀时间了。
从那支侦查骑兵营与那个中国侦查小队的接触战来看,事情跟伯恩赛德想象的基本一样,因为那次也是美国骑兵先英勇进攻,进攻受挫开始崩溃后,中国人又开始衔尾追击,最终导致了巨大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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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如果对方有强大的机动力,那么这个战术就没作用了,因为对方感觉支持不住的时候,可以撤退逃跑,在他们的速度与火力相结合的优势下,任何追击都是徒劳的。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当初第一次来到史密斯兰后,伯恩赛德一直没有轻举妄动,甚至还一门心思想要撤退,然而这一次,上天给了他一次机会,因为严寒与暴风雪,让伯恩赛德相信,中国人的机动车应该不会那么灵便了,而一旦失去了机动力,那么就有机会战胜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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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如何,这是唯一的机会,至少伯恩赛德认为是这样,下面的军官也认为是这样,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不放手一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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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死亡,这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啊。”伯恩赛德忽然笑了笑,“胜则生,败则死,无非其中一个结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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