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溜中文网 www.clzw.net,时空走私1859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就在孙向兵离开史密斯兰之后的第七天,伯恩赛德带领的联邦军新弗吉尼亚军团终于来到了史密斯兰以东的五公里处,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这已经是攻击前线了。
七天的时间看似很长,但考虑到李永吉得到消息的时候,双方相距足足有两百公里,加上又是冰天雪地,部队规模又大,因此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新弗吉尼亚军团能在七天之内行军近两百公里,已经是相当难得了,如果光看行军速度,这支军队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之为精锐。
要知道,南北战争期间,联邦军的标准要求是,步兵行军能达到日行三十公里,但那个标准是正常天气下的正常路面行军,考虑到这里的部队规模更大,重装备很多,加上雪地路滑,天气也不好,能在七天内走两百公里赶到这里,真的是相当难得,至少就目前来说,换了其他的联邦军部队过来,恐怕也不会比这个结果更好了。
其实,新弗吉尼亚军团之所以能在七天之内赶过来,完全是因为这支部队士气高涨的缘故,而之所以能士气高涨,除了跟伯恩赛德的鼓动有关外,也跟这支士兵的组成有关。
前面说了,新弗吉尼亚军团,是林肯总统特意成立的一支模范部队,人员组成大都是青壮年,官兵的平均年龄在26岁,十**的年轻人到处都是。
而且,这些年轻人的成分也相对简单,他们大都是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自耕农家庭,且基本是中下层自耕农,识字率虽然不高,但相比城里人来说,除了更加的吃苦耐劳,也更加的单纯。或者说更容易洗脑。
虽然这支部队也是在强制义务兵役制的情况下组成的,但这支部队的兵员因为来自广大农村,所以对当兵的抵制性没有城市居民那么强烈。
虽然因为中国雇佣军以及英国法国的干涉,美利坚合众国在前线接连溃败,逼迫林肯不得不加大了征兵力度,但这种征兵的情况,城里人抵触更多一些,农村人的抵触却不大。
实行强制义务兵役制之后,城里人是最先执行这个法令的,原因就是城里人更集中。更好统计与管理。
相对而言,合众国的广大农村人或者郊区人,因为美国的行政机构不够大,人手不够多,效率也低,管理不过来,所以义务兵役制对农村地区来说,基本形同虚设,最多是在大城市的郊区有点作用。
由于城市居民更好统计管理。所以强制义务兵役制在城市的实行力度要远远大于农村,可城市居民与农村人不同,他们没有土地,大都是靠出卖劳力。在工厂里做工来换取工资,再通过工资来购买生活必需品。
再加上城市居民的家庭往往比较小,不像农村家庭那样一户有一大家子人,所以城市居民的壮劳力。重要性远远大于农村的壮劳力,很可能强制拉走一个青壮,就要毁掉一个家。
虽然林肯鼓励妇女工作。让妇女代替一些男人的工作岗位,以缓解强制征兵后的用工荒,但这样的做法依旧不能消解大家的怨恨,所以城市居民对当兵是很抵触的,只不过是个人的小胳膊扭不过政府的大腿,才被迫当兵,但是,怀着抵触情绪的城市居民进入军队,战斗力可想而知。
相反,农村的情况就不同了,农村虽然义务兵役制的实行情况很难落实,可农村人对当兵的热情却比城镇居民高,至于原因,说来就稍微复杂了点。
这么说吧,这时期的美国社会,还是初级的工业社会,或者说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再加上美国缺乏富裕的殖民地,所以走的还是剪刀差模式的工业。
所谓剪刀差模式工业,就是通过剥削农民来发展工业,这跟英国的羊吃人运动是异曲同工之妙。
再具体点说,就是美国的农产品极其便宜,工业品却十分昂贵,然后通过昂贵的工业品跟便宜的农产品,来实行剪刀差,进而为发展工业积累资金跟劳动力。
通过这种模式,工厂不但可以迅速积累资金就不必说了,而且工人的工资收入往往也会超过农民,所以正常来说,农民是很乐意进城当工人的,而当大多数农民进城当工人之后,城镇化就开始了。
此时的美利坚合众国,在南北战争之前,一直在走城镇化扩张的道路,但受限于资金、技术、人口跟市场,加上社会制度,传统思维的缘故,所以发展速度不算快,属于不急不缓的态势。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美国农民是不乐意进城的,制约他们进城的阻碍很多,除了基础设施差外,当工人的吸引力不足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之所以吸引力不足,是因为美国此时还算是地广人稀,农民往往拥有很多土地,所以尽管农产品价格不高,但当土地数目一多,农产品数量上去了,他们的收入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此,要想让美国农民走出乡村,必须给他们更大的诱惑,单纯拿工厂工人的那点工资,是没有太大吸引力的,相反,如果是能给他们更多的土地,这个吸引力就不同了。
在这个时期的美国,土地依旧被看做是最重要的财富,是可以代代相传的宝贵财产,因此美国农民对土地的热爱,超过了对其他所有东西的热爱,甚至超过了黄金。
这不是乱说的,比如说曾经爆发的淘金热,也就是旧金山发现金矿的事情,看看那些去西部淘金的人吧,有几个是真正有土地的农民?大多数都是城市居民!
正因为淘金热打动不了广大的美国农民,所以淘金热实际并没有吸引多少美国人,总共不过为旧金山提供了十几万人罢了,比起上千万广大的美国农民,这个人数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就在这个时候,为了吸引更多兵员,尤其是农民加入部队,林肯派人去农村做宣传。一边宣传一边招兵。
那些宣传人员告诉那些农民,说你们只要当兵,那么就算一直没有什么功劳,等混到战争结束,当你们退役后,就可以给你们在南方或者中西部的土地上免费分一大片土地,最少也有三百英亩,且人人有份,永不落空,而且功劳越大。分的土地也就越多。
三百英亩土地,而且还不用交什么登记费,这可以看成是《宅地法》的升级版,尤其是这土地不是只能选择荒芜的西部,而是连南部也可以选,自然很是吸引了很多农民参军。
当然,这个政策不止是对农民有效... -->>
就在孙向兵离开史密斯兰之后的第七天,伯恩赛德带领的联邦军新弗吉尼亚军团终于来到了史密斯兰以东的五公里处,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这已经是攻击前线了。
七天的时间看似很长,但考虑到李永吉得到消息的时候,双方相距足足有两百公里,加上又是冰天雪地,部队规模又大,因此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新弗吉尼亚军团能在七天之内行军近两百公里,已经是相当难得了,如果光看行军速度,这支军队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之为精锐。
要知道,南北战争期间,联邦军的标准要求是,步兵行军能达到日行三十公里,但那个标准是正常天气下的正常路面行军,考虑到这里的部队规模更大,重装备很多,加上雪地路滑,天气也不好,能在七天内走两百公里赶到这里,真的是相当难得,至少就目前来说,换了其他的联邦军部队过来,恐怕也不会比这个结果更好了。
其实,新弗吉尼亚军团之所以能在七天之内赶过来,完全是因为这支部队士气高涨的缘故,而之所以能士气高涨,除了跟伯恩赛德的鼓动有关外,也跟这支士兵的组成有关。
前面说了,新弗吉尼亚军团,是林肯总统特意成立的一支模范部队,人员组成大都是青壮年,官兵的平均年龄在26岁,十**的年轻人到处都是。
而且,这些年轻人的成分也相对简单,他们大都是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自耕农家庭,且基本是中下层自耕农,识字率虽然不高,但相比城里人来说,除了更加的吃苦耐劳,也更加的单纯。或者说更容易洗脑。
虽然这支部队也是在强制义务兵役制的情况下组成的,但这支部队的兵员因为来自广大农村,所以对当兵的抵制性没有城市居民那么强烈。
虽然因为中国雇佣军以及英国法国的干涉,美利坚合众国在前线接连溃败,逼迫林肯不得不加大了征兵力度,但这种征兵的情况,城里人抵触更多一些,农村人的抵触却不大。
实行强制义务兵役制之后,城里人是最先执行这个法令的,原因就是城里人更集中。更好统计与管理。
相对而言,合众国的广大农村人或者郊区人,因为美国的行政机构不够大,人手不够多,效率也低,管理不过来,所以义务兵役制对农村地区来说,基本形同虚设,最多是在大城市的郊区有点作用。
由于城市居民更好统计管理。所以强制义务兵役制在城市的实行力度要远远大于农村,可城市居民与农村人不同,他们没有土地,大都是靠出卖劳力。在工厂里做工来换取工资,再通过工资来购买生活必需品。
再加上城市居民的家庭往往比较小,不像农村家庭那样一户有一大家子人,所以城市居民的壮劳力。重要性远远大于农村的壮劳力,很可能强制拉走一个青壮,就要毁掉一个家。
虽然林肯鼓励妇女工作。让妇女代替一些男人的工作岗位,以缓解强制征兵后的用工荒,但这样的做法依旧不能消解大家的怨恨,所以城市居民对当兵是很抵触的,只不过是个人的小胳膊扭不过政府的大腿,才被迫当兵,但是,怀着抵触情绪的城市居民进入军队,战斗力可想而知。
相反,农村的情况就不同了,农村虽然义务兵役制的实行情况很难落实,可农村人对当兵的热情却比城镇居民高,至于原因,说来就稍微复杂了点。
这么说吧,这时期的美国社会,还是初级的工业社会,或者说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再加上美国缺乏富裕的殖民地,所以走的还是剪刀差模式的工业。
所谓剪刀差模式工业,就是通过剥削农民来发展工业,这跟英国的羊吃人运动是异曲同工之妙。
再具体点说,就是美国的农产品极其便宜,工业品却十分昂贵,然后通过昂贵的工业品跟便宜的农产品,来实行剪刀差,进而为发展工业积累资金跟劳动力。
通过这种模式,工厂不但可以迅速积累资金就不必说了,而且工人的工资收入往往也会超过农民,所以正常来说,农民是很乐意进城当工人的,而当大多数农民进城当工人之后,城镇化就开始了。
此时的美利坚合众国,在南北战争之前,一直在走城镇化扩张的道路,但受限于资金、技术、人口跟市场,加上社会制度,传统思维的缘故,所以发展速度不算快,属于不急不缓的态势。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美国农民是不乐意进城的,制约他们进城的阻碍很多,除了基础设施差外,当工人的吸引力不足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之所以吸引力不足,是因为美国此时还算是地广人稀,农民往往拥有很多土地,所以尽管农产品价格不高,但当土地数目一多,农产品数量上去了,他们的收入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此,要想让美国农民走出乡村,必须给他们更大的诱惑,单纯拿工厂工人的那点工资,是没有太大吸引力的,相反,如果是能给他们更多的土地,这个吸引力就不同了。
在这个时期的美国,土地依旧被看做是最重要的财富,是可以代代相传的宝贵财产,因此美国农民对土地的热爱,超过了对其他所有东西的热爱,甚至超过了黄金。
这不是乱说的,比如说曾经爆发的淘金热,也就是旧金山发现金矿的事情,看看那些去西部淘金的人吧,有几个是真正有土地的农民?大多数都是城市居民!
正因为淘金热打动不了广大的美国农民,所以淘金热实际并没有吸引多少美国人,总共不过为旧金山提供了十几万人罢了,比起上千万广大的美国农民,这个人数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就在这个时候,为了吸引更多兵员,尤其是农民加入部队,林肯派人去农村做宣传。一边宣传一边招兵。
那些宣传人员告诉那些农民,说你们只要当兵,那么就算一直没有什么功劳,等混到战争结束,当你们退役后,就可以给你们在南方或者中西部的土地上免费分一大片土地,最少也有三百英亩,且人人有份,永不落空,而且功劳越大。分的土地也就越多。
三百英亩土地,而且还不用交什么登记费,这可以看成是《宅地法》的升级版,尤其是这土地不是只能选择荒芜的西部,而是连南部也可以选,自然很是吸引了很多农民参军。
当然,这个政策不止是对农民有效...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