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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格兰特将军没有从自家的有线电报系统中,迅速的获得谢尔曼军的情况,以至于不能及时的获知后方的战况,但幸运的是,第二天凌晨时分,他获得了一批从南方败逃回来的溃兵。
这批溃兵中竟然包含了不少高级指挥官,其中有一位正是曾经的骑兵团长史密斯上校,也正因为这样,格兰特才能确切的了解到谢尔曼败亡的真相。
尽管确信史密斯不会欺骗自己,但当听到谢尔曼军团全军覆没之后,格兰特还是有些不能自已,因为他实在不敢相信,究竟是什么样的部队,能够在不到一个小时就彻底打垮拥有三万大家的谢尔曼军团。
要知道,原本谢尔曼只是第十五军的军长,统领不过才一万出头,后来还是格兰特感觉到情况有变,又给他加了两个军,组成了一个谢尔曼兵团。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三万大军集结在一起,就算有十万人也不可能轻易吃掉,单纯防守的话,起码可以坚持个一两天吧。
结果,按照那位史密斯的说法,中国人只是一个冲锋,根本就没受到什么损失呢,赫赫有名的谢尔曼军团就全军溃散,之后的情况,就完全变成了中国人单方面的追杀。
事实上,史密斯之所以能够在那种情况下再次逃掉,关键是得益于对方提前接触过中**队,知道中**队的厉害。
正因为史密斯知道中**队的可怕,所以当他因为种种原因被放松看管后,他立刻借着战斗时候的混乱,在谢尔曼兵团还没有溃散之前,或者说在谢尔曼兵团第一次开始主动出击的时候,他就打起了逃跑的主意。
那个时候,因为谢尔曼正忙着指挥部队抵抗中**队的侵袭,所以没空再过问史密斯的事情。于是就让一名卫兵把谢尔曼押回去看起来,打算等这次战役结束后再作打算。
然而,直到中**队厉害的史密斯很清楚,谢尔曼的人挡不住,所以这一次,他就不再老实听话了,而是在半路上就突然袭击了看押自己的卫兵。
这也要得益于谢尔曼的人没有给他上镣铐,原因么,自然是史密斯是一名高级军官,哪怕犯错。也不会给上镣铐的,都要靠自觉。
当然,不管你是不是高级军官,如果你拒不服从命令,比如不那么自觉,不肯乖乖的去关押地,反而要反抗的话,那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甚至给你带上镣铐的。
不过在之前。史密斯相当听话,也十分自觉,这种行为迷惑了大家,以为他还会继续听话。所以才没给他上镣铐跟绳索,而且看押他的也只有一名卫兵。
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之前史密斯肯乖乖听话。那是因为谢尔曼军团的威慑力,因为史密斯已经回到了军营,如果反抗。根本跑不掉,反而会吃苦头。
可是现在,大家都忙着抵御中国人的进攻,根本没空管他,而史密斯又确信谢尔曼的人挡不住中国人,所以为了小命,他只能反抗。
总之,他在半路上的时候,把看押自己的卫兵给击晕,并迅速搜出了看押地的钥匙,而当他这么做的时候,谢尔曼军团的驻地已经开始遭受炮击,这让史密斯也不得不暂时找地方躲起来。
当中**队的炮击结束,史密斯果断的爬起来,回到了原先看押自己的地方,利用卫兵的钥匙,打开了房门,把那些同样被看押的手下给放了出来。
解救自己的手下,是史密斯一早就想好的主意,这倒不全是因为他念旧,也有更现实的原因在里面。因为他很明白,他自己不能单独逃亡,那样他就真的是一名彻头彻尾的逃兵了,那会要了他的命。
相反,如果他能带着一批手下走,那他可以提前跟这些人对好说辞,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当成是溃兵来算。
别看溃兵与逃兵相差不大,意义可完全不同。
逃兵是不战而逃,或者战斗还没决出胜败的时候就提前逃跑,这种行为,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溃兵就不同了,那是指军队全面溃败之后的无序逃亡,是一种大势所趋,可以算作是战斗已经结束,这时期的逃亡,就等同是撤退,只要你能跑掉,回到后方你还是一条好汉,合众国不会对你做出任何处罚。
史密斯很清楚,格兰特跟谢尔曼的感情挺好,如果自己一个人逃掉,那真的是说不清,说不定会被格兰特当出气筒跟替罪羊,直接枪毙掉,毕竟谁都知道,谢尔曼跟自己的关系可不怎么好。
但是,如果他能带许多手下一起跑掉,那么到时候有那么多手下给自己作证,说明自己是奋战之后,不得已才溃逃,那格兰特再怎么生气,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就这样,史密斯及时的解救出了之前自己的那批手下,到了这个时候,谢尔曼军团的士兵已经开始发起了反冲锋,也就是向四百米外停车不前的中国人发动冲锋,希望用白刃战的方式决胜负,避免继续挨炸。
可惜,这种勇猛的行为反倒刺激了史密斯以及他的那批手下,因为别人不清楚,刚被中国人狠揍一通的他们,怎么会不知道中国人的连射火力是如何强大?
曾几何时,史密斯的手下也是如此的英勇,他们曾经用无比巨大的勇气,带领骑兵部队向中国的战车队发动冲锋,用的居然还是马刀。
那个时候,史密斯已经停止了逃亡行动,停下马匹,打算看看自己的手下是如何与中国人作战的,甚至有回过头去,跟自己的手下一起,对中国人发动冲锋的念头。
可很快的,他就发现了一个让他震惊的事情,那就是中国人的连射火力太猛了!
当时,中国人那些铁甲车上面,忽然爆出了一条条的火舌,所有冲锋的骑兵只要被这条火舌扫中,立刻就是人仰马翻。根本就无法靠近对方。
在那种密不透风的速射火力中,你最多能冲进到对方跟前两百米,再往前,根本就无法成功,而就算是冲到两百米,那也是一条死亡之旅。
可以这么说,在中国人的速射火力中,你最少要离开对方五百米开外,才能有一线生机,否则的话。五百米内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死亡地带,而且越靠近中国人的战车,这种死亡的几率也就越高。
因此,见识过那场战斗后,史密斯很快就意识到,当那种刀枪不入的战车与火力强大的连射机枪出现后,勇猛无畏的两军对冲式的白刃战就成了过去式,战斗已经再也没有什么荣誉可言,大家要比较的。不过是看谁的火力更猛而已。
总之,史密斯认为,面对中国人的武器,任何白刃冲锋都是徒劳的。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而中国人的那些战车,速度还特别快,别说两条腿的人了。连马匹都很难跑的过,所以要想逃出性命,指望跟对方比快是不可能的。只能指望有人给自己当垫背。
没错,中国人再厉害,人数少是他们的致命伤,在这种情况下,史密斯不需要跑的比中国人快,只需要跑的比自己人快就可以了。这样一来,自己人可以留下来牵扯住中国人,自己则可以提前逃之夭夭。
之前史密斯带领骑兵团做侦查的时候,之所以能逃掉性命,关键就是当时中国人只出了一个装甲营,结果跟那些第一次见的骑兵杠上了,这给了史密斯一个逃命的机会。
就是说,之前史密斯能逃过一劫,关键是靠他那大量手下为他拖延了中国人的进攻,而这一次,他决定让谢尔曼的手下拖住中国人,而他呢,则要提前逃跑。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史密斯也不管什么廉耻不廉耻,荣誉不荣誉了,能逃过一条命最重要,所以他才解救了自己的手下,并把自己的顾虑有选择的说了出来,意思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美军正在跟中国人作战,没空管他们的时候,他们找机会先跑。
史密斯的这批手下,既然当时能跟着史密斯逃回来,那也不是一般的机灵,因此听到史密斯的话,很快就全体赞同,然后果然趁着前方的美军士兵正在冲向中国人的时候,偷偷向马厩摸去。
这些人虽然被看押起来,但他们身上穿的可都是合众国的蓝色军服,所以在谢尔曼的军营中,迷惑性相当强。
当他们结伴来到马厩后,就随便找了个回去报信的借口,强行抢了马匹,然后不管不顾的冲了出去,看起来似乎真的很急,但其实就是在逃跑。
结果呢,还没等他们跑出军营呢,前方枪炮声大作,中国人开始了反击,而史密斯回头一看,果然自己人正在被中国人割麦子一样成片的扫倒,己方的人却对中国人造不成哪怕一丁点的伤害。
这种情况让史密斯痛心疾首的同时,又快马加鞭,加快了马匹的速度,恨不得立刻就跑掉。
由于是提前的预谋逃亡,所以史密斯很清楚,这支军队已经完了,所以回格兰德湾基地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话,他们就只有一个去处,那就是维克斯堡外的黑河桥,那里是格兰特主力的驻扎地。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史密斯也不指望格兰特能拦住中国人,他的真实目的,是先去黑河桥,然后借助那条铁路,想办法去东边的杰克逊城,然后再想办法回北方。
总之,史密斯是不打算跟中国人对战了,因为完全没胜算。
正是怀着这种心思,史密斯带着自己原先的骑兵手下,直接向黑河桥一带逃去,经过一白天又一晚上的逃跑,总算是在第二天凌晨三点时分,赶到了格兰特军团的军营。
史密斯抵达的时候,还是半夜,当时格兰特刚睡下不久,加上史密斯一开始只说有要事,却没说什么事儿,所以格兰特的副官也不当一回事儿,不想吵醒自己的指挥官,想让史密斯白天再来禀报。
可惜,史密斯当时满眼通红,根本就等不及,所以干脆就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说谢尔曼军团已经全军覆没,格兰德湾已经失守,事情十万火急,必须立刻面见格兰特将军。
结果却是,那名年轻的副官根本不相信史密斯的话,反而以为史密斯是故意危言耸... -->>
虽然格兰特将军没有从自家的有线电报系统中,迅速的获得谢尔曼军的情况,以至于不能及时的获知后方的战况,但幸运的是,第二天凌晨时分,他获得了一批从南方败逃回来的溃兵。
这批溃兵中竟然包含了不少高级指挥官,其中有一位正是曾经的骑兵团长史密斯上校,也正因为这样,格兰特才能确切的了解到谢尔曼败亡的真相。
尽管确信史密斯不会欺骗自己,但当听到谢尔曼军团全军覆没之后,格兰特还是有些不能自已,因为他实在不敢相信,究竟是什么样的部队,能够在不到一个小时就彻底打垮拥有三万大家的谢尔曼军团。
要知道,原本谢尔曼只是第十五军的军长,统领不过才一万出头,后来还是格兰特感觉到情况有变,又给他加了两个军,组成了一个谢尔曼兵团。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三万大军集结在一起,就算有十万人也不可能轻易吃掉,单纯防守的话,起码可以坚持个一两天吧。
结果,按照那位史密斯的说法,中国人只是一个冲锋,根本就没受到什么损失呢,赫赫有名的谢尔曼军团就全军溃散,之后的情况,就完全变成了中国人单方面的追杀。
事实上,史密斯之所以能够在那种情况下再次逃掉,关键是得益于对方提前接触过中**队,知道中**队的厉害。
正因为史密斯知道中**队的可怕,所以当他因为种种原因被放松看管后,他立刻借着战斗时候的混乱,在谢尔曼兵团还没有溃散之前,或者说在谢尔曼兵团第一次开始主动出击的时候,他就打起了逃跑的主意。
那个时候,因为谢尔曼正忙着指挥部队抵抗中**队的侵袭,所以没空再过问史密斯的事情。于是就让一名卫兵把谢尔曼押回去看起来,打算等这次战役结束后再作打算。
然而,直到中**队厉害的史密斯很清楚,谢尔曼的人挡不住,所以这一次,他就不再老实听话了,而是在半路上就突然袭击了看押自己的卫兵。
这也要得益于谢尔曼的人没有给他上镣铐,原因么,自然是史密斯是一名高级军官,哪怕犯错。也不会给上镣铐的,都要靠自觉。
当然,不管你是不是高级军官,如果你拒不服从命令,比如不那么自觉,不肯乖乖的去关押地,反而要反抗的话,那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甚至给你带上镣铐的。
不过在之前。史密斯相当听话,也十分自觉,这种行为迷惑了大家,以为他还会继续听话。所以才没给他上镣铐跟绳索,而且看押他的也只有一名卫兵。
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之前史密斯肯乖乖听话。那是因为谢尔曼军团的威慑力,因为史密斯已经回到了军营,如果反抗。根本跑不掉,反而会吃苦头。
可是现在,大家都忙着抵御中国人的进攻,根本没空管他,而史密斯又确信谢尔曼的人挡不住中国人,所以为了小命,他只能反抗。
总之,他在半路上的时候,把看押自己的卫兵给击晕,并迅速搜出了看押地的钥匙,而当他这么做的时候,谢尔曼军团的驻地已经开始遭受炮击,这让史密斯也不得不暂时找地方躲起来。
当中**队的炮击结束,史密斯果断的爬起来,回到了原先看押自己的地方,利用卫兵的钥匙,打开了房门,把那些同样被看押的手下给放了出来。
解救自己的手下,是史密斯一早就想好的主意,这倒不全是因为他念旧,也有更现实的原因在里面。因为他很明白,他自己不能单独逃亡,那样他就真的是一名彻头彻尾的逃兵了,那会要了他的命。
相反,如果他能带着一批手下走,那他可以提前跟这些人对好说辞,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当成是溃兵来算。
别看溃兵与逃兵相差不大,意义可完全不同。
逃兵是不战而逃,或者战斗还没决出胜败的时候就提前逃跑,这种行为,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溃兵就不同了,那是指军队全面溃败之后的无序逃亡,是一种大势所趋,可以算作是战斗已经结束,这时期的逃亡,就等同是撤退,只要你能跑掉,回到后方你还是一条好汉,合众国不会对你做出任何处罚。
史密斯很清楚,格兰特跟谢尔曼的感情挺好,如果自己一个人逃掉,那真的是说不清,说不定会被格兰特当出气筒跟替罪羊,直接枪毙掉,毕竟谁都知道,谢尔曼跟自己的关系可不怎么好。
但是,如果他能带许多手下一起跑掉,那么到时候有那么多手下给自己作证,说明自己是奋战之后,不得已才溃逃,那格兰特再怎么生气,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就这样,史密斯及时的解救出了之前自己的那批手下,到了这个时候,谢尔曼军团的士兵已经开始发起了反冲锋,也就是向四百米外停车不前的中国人发动冲锋,希望用白刃战的方式决胜负,避免继续挨炸。
可惜,这种勇猛的行为反倒刺激了史密斯以及他的那批手下,因为别人不清楚,刚被中国人狠揍一通的他们,怎么会不知道中国人的连射火力是如何强大?
曾几何时,史密斯的手下也是如此的英勇,他们曾经用无比巨大的勇气,带领骑兵部队向中国的战车队发动冲锋,用的居然还是马刀。
那个时候,史密斯已经停止了逃亡行动,停下马匹,打算看看自己的手下是如何与中国人作战的,甚至有回过头去,跟自己的手下一起,对中国人发动冲锋的念头。
可很快的,他就发现了一个让他震惊的事情,那就是中国人的连射火力太猛了!
当时,中国人那些铁甲车上面,忽然爆出了一条条的火舌,所有冲锋的骑兵只要被这条火舌扫中,立刻就是人仰马翻。根本就无法靠近对方。
在那种密不透风的速射火力中,你最多能冲进到对方跟前两百米,再往前,根本就无法成功,而就算是冲到两百米,那也是一条死亡之旅。
可以这么说,在中国人的速射火力中,你最少要离开对方五百米开外,才能有一线生机,否则的话。五百米内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死亡地带,而且越靠近中国人的战车,这种死亡的几率也就越高。
因此,见识过那场战斗后,史密斯很快就意识到,当那种刀枪不入的战车与火力强大的连射机枪出现后,勇猛无畏的两军对冲式的白刃战就成了过去式,战斗已经再也没有什么荣誉可言,大家要比较的。不过是看谁的火力更猛而已。
总之,史密斯认为,面对中国人的武器,任何白刃冲锋都是徒劳的。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而中国人的那些战车,速度还特别快,别说两条腿的人了。连马匹都很难跑的过,所以要想逃出性命,指望跟对方比快是不可能的。只能指望有人给自己当垫背。
没错,中国人再厉害,人数少是他们的致命伤,在这种情况下,史密斯不需要跑的比中国人快,只需要跑的比自己人快就可以了。这样一来,自己人可以留下来牵扯住中国人,自己则可以提前逃之夭夭。
之前史密斯带领骑兵团做侦查的时候,之所以能逃掉性命,关键就是当时中国人只出了一个装甲营,结果跟那些第一次见的骑兵杠上了,这给了史密斯一个逃命的机会。
就是说,之前史密斯能逃过一劫,关键是靠他那大量手下为他拖延了中国人的进攻,而这一次,他决定让谢尔曼的手下拖住中国人,而他呢,则要提前逃跑。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史密斯也不管什么廉耻不廉耻,荣誉不荣誉了,能逃过一条命最重要,所以他才解救了自己的手下,并把自己的顾虑有选择的说了出来,意思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美军正在跟中国人作战,没空管他们的时候,他们找机会先跑。
史密斯的这批手下,既然当时能跟着史密斯逃回来,那也不是一般的机灵,因此听到史密斯的话,很快就全体赞同,然后果然趁着前方的美军士兵正在冲向中国人的时候,偷偷向马厩摸去。
这些人虽然被看押起来,但他们身上穿的可都是合众国的蓝色军服,所以在谢尔曼的军营中,迷惑性相当强。
当他们结伴来到马厩后,就随便找了个回去报信的借口,强行抢了马匹,然后不管不顾的冲了出去,看起来似乎真的很急,但其实就是在逃跑。
结果呢,还没等他们跑出军营呢,前方枪炮声大作,中国人开始了反击,而史密斯回头一看,果然自己人正在被中国人割麦子一样成片的扫倒,己方的人却对中国人造不成哪怕一丁点的伤害。
这种情况让史密斯痛心疾首的同时,又快马加鞭,加快了马匹的速度,恨不得立刻就跑掉。
由于是提前的预谋逃亡,所以史密斯很清楚,这支军队已经完了,所以回格兰德湾基地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话,他们就只有一个去处,那就是维克斯堡外的黑河桥,那里是格兰特主力的驻扎地。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史密斯也不指望格兰特能拦住中国人,他的真实目的,是先去黑河桥,然后借助那条铁路,想办法去东边的杰克逊城,然后再想办法回北方。
总之,史密斯是不打算跟中国人对战了,因为完全没胜算。
正是怀着这种心思,史密斯带着自己原先的骑兵手下,直接向黑河桥一带逃去,经过一白天又一晚上的逃跑,总算是在第二天凌晨三点时分,赶到了格兰特军团的军营。
史密斯抵达的时候,还是半夜,当时格兰特刚睡下不久,加上史密斯一开始只说有要事,却没说什么事儿,所以格兰特的副官也不当一回事儿,不想吵醒自己的指挥官,想让史密斯白天再来禀报。
可惜,史密斯当时满眼通红,根本就等不及,所以干脆就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说谢尔曼军团已经全军覆没,格兰德湾已经失守,事情十万火急,必须立刻面见格兰特将军。
结果却是,那名年轻的副官根本不相信史密斯的话,反而以为史密斯是故意危言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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